本报讯(记者 李铁柱)在一起强奸案中,郭某本是受害者,但她却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的“威逼利诱”下收了钱,随后向公安机关“改口”作了假证,称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。
事情败露后,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刑10个月,郭某本人也被认定犯了“包庇罪”。日前,海淀法院审结这起案件。
2013年9月,宋某的儿子王某在本市海淀区某处出租房内,通过言语威胁、强行按压等暴力手段与郭某发生了性关系,事后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,王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抓获。
当时宋某人在吉林,在得知儿子王某被抓后,焦急万分,立刻赶回北京,找到两位朋友商量对策。三人经过商议,觉得可以“做工作”让郭某向公安机关“改口”,称其自愿与王某发生性关系,以此使王某免除刑责。